top of page
Search

教育學的知識分類: Bloom’s Taxonomy

讓我們再回到"學習/認知的科學",在這裡我們要談知識的種類

乍聽之下會覺得很奇怪,知識不就是我們知道的那個”知識”嗎, 還有什麼種類? 這其實是跟我們的”態度”有關。例如關於”貓”的知識好了, 如果有人問我貓是什麼, 我這個(曾經是)一般飼主應該會先貼一張貓的照片,說明”長這樣子的就是貓”。接著再貼第二張貓抓老鼠的照片, 說明”貓就是用來抓老鼠的”。 但是如果換了一個獸醫, 他應該還會再貼了好幾張長得不一樣的貓照片說明”貓的種類”。對於”貓的科學”來說,獸醫知道的應該比我還多,他比我還專業。所謂的專業就是有能力對一件事物給出明確定義,越是專業的人越能夠從關於”細節”的知識裡發展出優於他人的鑑別力--例如從一群虎斑貓中挑出石虎。

從教育的眼光來看, 知識的分類有一個布魯姆分類(Bloom's Taxonomy) 布盧姆分類學 (Bloom's taxonomy) 是美國教育心理學家班傑明·布魯姆於1956年在芝加哥大學所提出的分類法,把教育者的教學目標分類,以便更有效的達成各個目標。根據布盧姆的理論,知識可以分成以下三個範疇:認知範疇(Cognitive Domain),技巧範疇(Psychomotor Domain)

態度範疇(Affective Domain)。以下簡單說明下:


 

認知範疇的知識主要是說明事物的”事實fact”和”觀念concept”, 這也就是一般人所熟知的(狹義的)”知識”,

技巧範疇的知識主要是做事的”程序”還有”策略”,也就是”技能”, 就像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所說的, 不是只要把事情做對還要做對的事情,這個"對"怎麼做, 還有什麼是”對的事情”就是技巧範疇的知識了。

態度範疇的知識主要是說明學習者體驗這個學習活動後產生的感想(信念)。個人的動機會強烈影響他在學習過程所顯示出的態度,一個對某個事物學習動機強烈的人他必定展現一個積極的學習態度。


 

布盧姆分類學的最終目標,是要鼓勵教學者對教學的三個範疇都要有所聚焦,以達至全人(holistic)的教育。因為教學是教師以一種旨在促進學習的方式對學習者的經驗進行操縱,要為學習者構建情境,使他們的知識發生預期的變化。因此,每當醫學教育工作者談到學習時,準確地指出學習者身上要改變的知識是很重要的。

最後我要提一下這張花了我總共30美金以及兩個小時合成的附圖,它的目的是說明認知的過程還有知識的形成,這個知識體系是根據Bloom’s taxonomy來分類(cognitive, psychomotor, affective)。說實在我覺得自己做得很棒,所以跟大家分享。



76 views0 comments

Recent Posts

See All
bottom of page